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1 12:17:45 | 阅读次数:796

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

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故意不签劳动合同并要求双倍工资的行为是不道德且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员工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以此要求双倍工资,这不仅违反了诚信原则,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对于这种行为,企业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首先,企业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规范有序。

其次,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最后,对于发现的故意不签劳动合同并要求双倍工资的行为,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处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