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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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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5/4/25 8:39:35 | 阅读次数:34
不是。求职登记仅是求职者向用人单位表达求职意向的行为,劳动关系的确立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上一条:公司如何避免在解雇过程中侵犯怀孕..
下一条:用人单位发出录用意向书后,是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