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法律法规

首 页 > 法律法规 > 所有信息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阅读次数:1713

一起简单的工伤案件复杂维权路


丙某于200K年8月6日进入深圳某五金厂工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丙某入职时因为身份证还没有办下来,就拿着自己哥哥的身份证,以哥哥丙某兵的身份进厂,厂方没有仔细审查予以录用,并以丙某兵的名义办理厂牌,发放工资。200K年10月,丙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但是,该厂领导对丙某:“你没有办理保险,以已经办理了保险的同事乙某的名义治疗,以后可以报销”。丙某不明丙利害关系,加上身负重伤,自己也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就同意了。
本来一起简单的工伤案件,却因为进厂不是自己的名字,住院又是另一个人的名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