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6/30 17:50:00 | 阅读次数:725
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当事人应及时通知仲裁机构双方已达成和解,提供和解协议的副本,并请求暂停仲裁程序。
2、当事人应将和解协议正式提交给仲裁机构,并确保协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3、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终结仲裁程序。请求应包括和解协议的副本、双方达成和解的证据以及对仲裁程序的终结的理由。
4、当事人应评估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如果和解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5、当事人可以约定监督和解协议履行的机制,以确保双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协议的处理方式可能因不同的仲裁机构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当事人在达成和解后,应详细了解仲裁机构的规定,并遵守相关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