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1/6 10:41:43 | 阅读次数:1375
根据法律规定 ,当事人入职前与公司协商确定了其每月的工资水平和工作岗位,并由公司提供工作场所。当事人属于直播团队的一员,工作内容属于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当事人需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双方从合同的建立到履行都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所以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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