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5/4/6 10:14:47 | 阅读次数:3268
入职一个月发现怀孕,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劳动者在孕期等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如果您入职一个月后发现怀孕,您的用人单位不能因此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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