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11/24 16:17:24 | 阅读次数:549
正确支付劳动争议中的经济补偿金,应遵循以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对于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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