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11/19 14:10:49 | 阅读次数:755

解雇通知未实际送达员工,解雇是否有效?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虽然解雇通知未实际送达小李,但公司若能证明其已尽合理努力进行送达(如使用员工提供的最后已知地址),且解雇是基于合法理由(如连续旷工),则解雇可能被视为有效。然而,具体效力还需根据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的判断。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关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出具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