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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3/12/22 15:23:49 | 阅读次数:1504

公司的经营行为超出了核准的经营范围,是否无效?

  所谓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 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 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应当在 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可以变更其经营范围。

  注意,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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