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5/3/20 15:05:43 | 阅读次数:161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 93 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条款表明,即使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属非法用工,劳动者也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找不到单位的情况下可以找出资人索赔,“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是《劳动法》的一个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