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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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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关联知识 | 阅读次数:578

公司最怕员工了解的九项劳动法规权益

1. 在员工的医疗期内,公司不得无故终止劳动合同。

2. 如果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支付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3. 劳动合同期满后,若公司未与员工续签新合同但继续雇佣员工,则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4. 当劳动合同期满且公司决定不续签时,应根据员工的在职时间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5. 加班费支付标准为:工作日加班支付1.5倍工资,周末加班支付2倍工资,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倍工资。

6. 员工入职后,公司需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若未办理,员工可据此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7. 如果公司延迟支付工资,员工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8. 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相当于员工工资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9. 面对公司无正当理由的降薪或岗位调整,员工应明确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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